对于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这件事,早在四五百年前的明代就已经被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详细记载于《本草纲目》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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鸟类:“诸鸟有毒”,“凡鸟自死目不闭,自死足不伸,白鸟玄首,玄鸟白首,三足、四距、六指、四翼,异形异色,皆不可食,食之杀人”;

孔雀,“肉性味咸、凉,有小毒,人食其肉者,食后服药必无效”;

乌鸦,“肉涩臭不可食,食其肉及卵,令人昏忘”;

啄木鸟,“因食百虫,肉有毒,不可食”;






水禽类




鸿鹅,“肉性味咸,平,有小毒,食之腹胀腹泻”;

鸳鸯,“肉性味咸,平,有小毒,食后头痛、头晕,可成为终身疾病”;

凫(俗称野鸭),“性味甘、凉,身体虚弱者不宜食;

鹜(野鸭的一种),“肉性味甘,有小毒,尤以黑鹜肉毒重,滑中、发冷痢、脚气,不可食”;

虫类:蜗牛,“性味咸、寒,有小毒,肉不可食,食之卷缩抽筋”;
山蛤蟆,“性味辛、寒,有毒,食之自然生火,出现狂热”;

蚯蚓,“性味咸、寒,有小毒,食之发热起风疹”;

天螺,“性味咸、寒,有毒,不可食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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兽类




豪猪(山猪),“肉性味甘,大寒,有毒不可食,否则伤头伤身”;

野马,“肉性味辛、苦、冷,有毒,煮食难消,多食生疮患痢”;

豺,“肉性味酸、热,有毒,食之,损人精神,消人脂肉,令人瘦”;

助鼠(黄鼠狼),“肉性味甘、臭、温,有小毒,心、肝有臭味”;

熊,“肉性味甘、平,虽无毒,但有痛疾者不可食”;

水獭,“肉性味甘、寒,虽无毒,但食之引起血热,消男子阳气”;






鳞虫类




鳞鲤(穿山甲),“性味咸、寒,有毒,其肉甘、涩,味酸,食后慢性腹泻,继而惊风狂热”;

石龙子(猪婆蛇),“性味咸、寒,有小毒,食之可出现腹痛腹泻”;

蚺蛇(又名南蛇、埋头蛇)、白花蛇(又名薪蛇)、乌蛇(又名乌梢蛇、黑花蛇)、金蛇(又名银蛇、锡蛇)、蝮蛇(又名反鼻蛇)、天蛇(又名四足蛇)等均为有毒蛇,“蛇胆性味甘、微寒,有毒;

蛇肉味性甘、涩,有毒;蛇头毒人至死,不宜鲜品煮食,药用也要经过去毒”;能鳖(又名三足鳖),“肉性味大寒,有毒,食之杀”。

从营养价值上来看
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差别微乎其微
既不能延年益寿,也不能青春永驻
它们不能治病,只能致病mmexport1581816410768.jpg

但总有些人,坏在一张嘴上
他们不好好享受人类文明的进化
非要倒退回归野蛮

因为个人的无知
追求猎奇的刺激
这种贪婪和无耻
破坏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相安无事
最终酿成大祸

所以
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
为了全人类的生命安全
为了维护大自然的多元生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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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绝野味市场!
管住我们的嘴!
不!要!再!吃!野!味!了!

查看原文:400年前,李时珍就把野味的真 相告诉了后人,可惜不听老人言!